刷假单骗优惠券套取平台补贴


△《检察日报》2023年12月26日    

第06版:明镜周刊·一线    

当今各大打车、货运App层出不穷,竞争激烈,为提升知名度、扩大客户群体,各大平台通过发放优惠券的方式吸引客户,这本是一项惠及客户的福利措施,却被一些“有心”司机利用。10月31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货运司机通过刷假单骗取优惠券案件获法院判决,章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23年1月,天津某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通过数据筛查,发现有司机恶意刷单骗取公司优惠券的情况。“举个例子,客户通过平台下单,看到的金额是100元,如果有30元的优惠券,那客户只需要支付70元。但这30元的差价是由平台补贴和负担的,司机实际收到的金额依然是100元。我们在后台发现有些司机也注册了客户端,通过客户端使用优惠券下单、司机端接单的方式,在没有实际运输行程的情况下完成订单,套取平台补贴。”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报案时表示。

5月25日,该案被提请汉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2021年2月,司机章某通过与天津某货运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合作协议,负责为在平台上下单的客户运输货物,从中赚取运费。2022年4月,章某发现平台会给客户发放5元至50元不等的优惠券用于抵扣运费,遂自己注册新客户账号领取优惠券后进行虚假下单,多次尝试获得成功后,章某还联系了其他司机一起帮忙虚假下单,在没有实际运输货物的情况下完成多次运输单。2022年4月至2023年1月,章某通过上述方式恶意下单385单,共骗取平台发放的优惠补贴8146.5元,赃款已被其用于个人生活消费。

“当时我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多赚点钱,没想到这样做是犯罪。”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章某十分懊悔地说道。案发后,章某积极赔偿了被害单位的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鉴于章某自愿认罪认罚,被害单位的损失也得到了弥补,6月1日,汉阳区检察院以无社会危险性对章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6月26日,该案被移送至汉阳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认为,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自己虚假下单、自己接单或者与平台内其他司机之间相互虚假下单的方式,骗取平台发放的优惠补贴,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7月24日,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章某提起公诉。10月31日,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2696期



来源:检察日报

文字:周晶晶 檀畅

责编:鲁   昕

编审:花耀兰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