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新能”或“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继续购买理财计划时注销以上账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并将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格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在每个季度末对所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湖北万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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