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行动

近日,根据民政部要求,省民政厅开展“养老服务监管效能提升年”行动,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养老服务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

行动提出十个任务,分别是:

健全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大检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存在隐患的及时整改);

健全养老服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食品安全检查);

健全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监管机制(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金融风险大排查);

健全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欺老虐老监管机制(持续排查整治养老机构欺老虐老行为,对养老机构服务行为加强监督);

健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机制;

健全养老服务领域政务及服务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养老机构公开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等,接受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养老机构制定老年人意外伤害、火灾、食物中毒、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具体应急预案,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知识宣传,每年至少开展1次应急演练);

建立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各地民政部门联合相关部门,按照市(州)级10%、县(市、区)级30%的范围,检查养老机构,并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健全养老机构服务纠纷处置机制;

建立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机制。

 

来源:湖北日报

记者:李光正

通讯员:黄菊

编辑:梁唯雅

责编:华纯皓

审核:肖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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