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院刘建新:深耕审判一线 践行司法为民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原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刘建新同志,因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2024年5月9日不幸逝世,享年57岁。他的离去,是湖北法院系统的重大损失,也让无数曾受其公正裁判的当事人深感痛惜。
刘建新法官长期工作在审判监督一线,这是法院内部纠错防错、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关口。审监工作涉及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和信访申诉,需要法官具备极高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极大的耐心与担当。刘建新在这一岗位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他深知手中法槌的重量,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关乎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
在同事们眼中,刘建新是业务精湛的“专家型法官”。他精通审判业务,对法律条文理解深刻,善于抽丝剥茧,厘清复杂案件中的法律关系。他对待案件极其严谨细致,阅卷、庭审、合议、撰写文书,每一个环节都力求完美。他主持审理和参与评议了大量再审案件,其中不少是历时长久、矛盾尖锐的“骨头案”,但他总能以扎实的法理、清晰的逻辑和公正的裁断,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
刘建新法官更是一位心怀群众的“为民型法官”。他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在审理案件时,既坚持法律原则,也注重情理法的融合。对于来访群众,他耐心倾听诉求,用通俗的语言释法明理,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维权。他深知,许多申诉案件背后是当事人长期未能化解的心结,因此他格外注重沟通和疏导,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的突然离世,在湖北法院系统内外引发了广泛哀悼。同事们追忆他勤勉敬业、淡泊名利的工作态度,怀念他谦和待人、乐于助人的高尚品格。许多律师和当事人也纷纷表达惋惜,感念其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刘建新用自己的一生,生动诠释了一名新时代人民法官的忠诚、干净与担当,他将法治信仰融入平凡的岗位,在审判监督这片特殊的战场上,默默守护着公平正义的底线。
刘建新法官虽然离开了,但他深耕审判一线、践行司法为民的精神,将继续激励着每一位法律工作者。他的事迹,是湖北法院队伍中一抹亮丽的色彩,也为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法官的职业形象增添了厚重的一笔。我们缅怀刘建新法官,就是要学习他恪守法治、秉公办案的职业精神,学习他心系群众、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更多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