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鼓励公共机构实施能源托管试点

2月15日,省机关事务局在宜都市召开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服务座谈会。会上获悉,我省将进一步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力度。

公共机构实施能源托管,是一项新生事物,目前处于试验摸索阶段。宜都市以创建全国首个整县(市)公共机构能源托管“双碳”示范县市为契机,通过引进第三方机构,采取市场化手段,实施公共机构能源托管,打造了节能降碳的宜都模式。

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护美绿水青山,做大金山银山,走好生态高颜值、生产高价值、生活高品质的发展路子。

“省机关事务局将加强对公共机构能源托管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政策指导。”省机关事务局主要负责人指出,全省各地要加大公共机构实施能源托管的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学习能源托管有关知识,充分了解能源托管的积极作用。鼓励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区,因地制宜采取试点方式,以点带面推动能源托管逐渐普及,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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