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行政区划概览:下辖13个地级单位
湖北省位于中国中部,长江中游,素有“千湖之省”和“九省通衢”的美誉。其行政区划结构清晰,由一个副省级城市、十一个地级市、一个自治州以及若干省直辖县级单位构成,总计十三个地级行政单位。
首先,武汉市作为湖北省的省会,是全省唯一的副省级城市。它是国家中心城市,也是华中地区经济、科技、文化和交通的核心枢纽,被誉为“江城”。
其次,湖北省拥有十一个地级市。它们分别是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襄阳市、鄂州市、荆门市、孝感市、荆州市、黄冈市、咸宁市和随州市。这些城市各具特色,例如宜昌是举世闻名的三峡工程所在地,襄阳是历史文化名城,荆州则承载着深厚的楚文化底蕴。
再者,湖北省包含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它位于湖北省西南部,是全省唯一的自治州,以其独特的民族风情和秀丽的自然山水(如恩施大峡谷)而闻名。
此外,湖北省还设有三个省直辖县级行政单位:仙桃市、潜江市和天门市。这些县级市在经济管理上享有地级市权限,由湖北省直接管辖,不隶属于任何地级市。
综上所述,湖北省的十三个地级行政单位共同构成了其完整的行政区划体系。这一体系不仅支撑着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也展现了丰富的历史文化和多彩的民族风貌。了解这一基本区划,是认识湖北、探索湖北的重要基础。